【资料图】
为保障开户单位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存款人账户及资金安全,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5〕16号)要求。现对本行已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等进行登报公告并特别提示如下。
一、请以下单位于见报30日内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至开户网点办理撤销账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行将视同自愿撤销账户或同意本行相关清理措施,由此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将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
二、本次清理中撤销(或自愿撤销)的账户,账户开户许可证正本作废。
三、本行在账户清理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通过任何方式要求开户单位提供支付密码、企业网银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请开户单位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造成资金损失。
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开户网点或客服热线:96666(省内),400-86-96666(省外),本行将努力为您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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